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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7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董事辞职暨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刘新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新宇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新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新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就刘新宇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刘新宇先生系因工作调动申请辞职,公司披露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刘新宇先生辞去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新宇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50万份股票期权,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股票期权予以相应处理。
  刘新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刘新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补选章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二、关于聘任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孙翀先生为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孙翀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孙翀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三、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力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张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房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房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房玲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房玲女士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次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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