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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9)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赵晋琳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270,828,837.69元,同比增长46.99%;实现利润总额149,860,868.15元,同比增长1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01,724.52元,同比增长9.08%。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455,051,535.86元,负债总额1,785,607,698.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57,839,400.7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23,187.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128,812.1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进行分配的原则,2018年度,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128,812.14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0)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63)刊载于2019年4月
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英飞拓: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7),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