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2、截至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两次大宗交易的方式(交易日前收盘价9折)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转让的公司股票并完成股票购买,共计购买本公司股票31,964,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5%,成交均价为6.218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98,768,100.00元,剩余资金留作备付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即资金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尚未交易卖出。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来,公司股价受资本市场因素影响出现较大的波动,当前股价与持股计划买入均价出现严重倒挂,亏损严重,致使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失去激励作用。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启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全部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获得。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本次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来,公司股价受资本市场因素影响出现较大的波动,当前股价与持股计划买入均价出现严重倒挂,亏损严重,致使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失去激励作用。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启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已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谨慎决策,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启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审议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六、董事会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