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6年7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及201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2016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原来的1320万份调整为1708.395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264人调整为261人,行权价格由10.81元调整为8.32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30万份
二、本次调整情况
1、离职调整
由于原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廖运和、徐奕凡等45人因个人离职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涉及的已获首次授予而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期权数共计186.7775万份,所涉及的已获预留授予而尚未行权的期权
考核指标,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没有达到。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获授的股票期权323.9145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获授的股票期权65.5万份失效,上述失效期权由公司申请注销,共计需注销389.4145万份。
未达行权条件调整后,2016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是严格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作出的正常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调整及注销事项发表的意见
经认真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
3、《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