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3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
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640,031,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67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其他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3,821,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1880%。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640,007,03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6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4,21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4人,代表
股份43,821,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8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7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7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7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7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7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7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关于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7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7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7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00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