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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关于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06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行权。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分二期行权,本期为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起始日期为:2016年6月13日,到期日为:2017年6月12日,公司已于2016年7月5日与有关部门办理完毕自主行权相关手续,于2016年7月6日起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
    二、公司期权代码:037665;期权简称:英飞JLC3;行权价格:6.76元。
本次期权行权涉及人数共34人。截至申请日本次可行权数额为92.04万股。
    三、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一)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92.04万份若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622.1904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92.04万股,计92.04万元,资本公积增加530.1504万元。综上,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并假定以2015年末相关数据为基础测算,将影响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下降0.0001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0.008%。
    (二)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激励对象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在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内,公司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行权的情况,结转确认资本公积。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五、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六、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八、其他说明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第6号备忘录及其它规定的要求办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业务。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