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6-04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将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3年5月30日,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获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2013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4、2013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以2013年6月17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202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23元。预留的15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5、2013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股票期权总数由原来的1500万份调整为1458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202人调整为197人。其它不变。
6、2013年7月15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7、201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由于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原来的1458万份调整为1804.4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197人调整为181人,预留股票期权由原来的150万份调整为195万份,行权价格由9.23元调整为6.95元,其它不变。同时,公司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66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授予价格为13.28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英飞拓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4年6月13日,英飞拓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名单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9、201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10、2014年8月11日,公司完成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草案)》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11、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离职调整,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调整,以及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原来的1804.4万份调整为985.92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181人调整为147人,行权价格由6.95元调整为4.57元;预留股票期权由原来的195万份调整为76.8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66人调整为42人,行权价格由13.28元调整为8.79元,其它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英飞拓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序号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行权条
1 法,激励对象(含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件。
行权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3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015年68,366,651.61元;2012年13,4
61,028.14元;2011年42,754,332.45
元;2010年117,767,736.92元。
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为507.89%;
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2012年净利润为 为57,994,365.84元。
基数,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150%。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 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015年67,044,3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8.11元;2012年20,537,100.88元;2
011年38,861,638.03元;2010年116,8
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83,551.28元。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015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增长率为326.45%,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为58,760,763.40元。
综上,2015年度业绩考核合格,满
足行权条件。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6月17日,满足行
5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 权条件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实施的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期股票期权可行权起止日期、行权股票的来源、预计数量和行权模式
1、可行权起止日期
公司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为2016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16日,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2、行权股票的来源
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行权价格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52元。
4、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首次授予获 可行权数量占 可行权数量占
第三期可行权
姓名 职务 授期权数量 首次授予期权 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万份) 总数的比例 比例
副董事长
张衍锋 130 101.4 40% 0.11%
总经理
董事副总
林冲 65 50.7 40% 0.05%
经理
董事副总
华元柳 经理董事 65 50.7 40% 0.05%
会秘书
副总经理
杨卫民 65 50.7 40% 0.05%
研发总监
财务负责
廖运和 39 30.42 40% 0.03%
人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合计 1440.4 986.622 40% 1.07%
138人
合计143人 1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