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3-038
上 海 新时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 予 股票期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2 日
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379 人
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1,503.18 万份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20 元/份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5月22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9名激励对象授予1,503.1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20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拟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05.18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6,350.6691万股的2.27%,无预留权益。
3、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80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20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5.20元/份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40%
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30%
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30%
授权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分年度对公司总部/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进
行考核,以达到公司总部/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公司总部
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总部员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上市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2.00 亿元;
2、上市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上市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9.00 亿元;
2、上市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 亿元。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上市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7.00 亿元;
2、上市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层面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计提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
②电梯控制业务
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电梯控制业务员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电梯控制业务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60 亿元;
2、电梯控制业务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6 亿元。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电梯控制业务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4.10 亿元;
2、电梯控制业务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1.39 亿元。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电梯控制业务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70 亿元;
2、电梯控制业务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4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电梯控制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公司电梯控制业务板块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有效期内本业务板块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计提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
③机器人业务
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机器人业务员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产业化指标: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万元) 台套数(台)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2,200 1,760 10,800 8,640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4,500 3,600 18,000 14,400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年 7,800 6,240 26,000 20,80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度 行权比例(X1/X2)
A≥Am X1=100%
对应考核年度的实际完成的净利润 An≤A
(A) X1=A/Am*100%
A
B≥Bm X2=100%
对应考核年度的实际完成的台套数 Bn≤B
(B) X2=B/Bm*100%
B
业务板块层面实际行权比例 X X 取 X1和 X2的较高值
注:1、上述“台套数”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是指公司机器人业务板块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有效期内本业务板块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计提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
④控制与驱动业务
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控制与驱动业务员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控制与驱动业务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40 亿元;
2、控制与驱动业务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0.23 亿元。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控制与驱动业务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40 亿元;
2、控制与驱动业务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0.44 亿元。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控制与驱动业务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90 亿元;
2、控制与驱动业务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0.74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控制与驱动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