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 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董事曾逸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21,129,50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41%)的股东、董事曾逸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收到公司股东、董事曾逸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曾逸先生系公司董事,其持有公司股份 21,129,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名称:曾逸
2、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系2014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而获得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
5、减持方式: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7、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情况
股东曾逸先生系公司董事,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根据 2014 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的相关协议及承诺,股东曾逸先生
的股份限售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下列期限届满(以最晚发生的为准):(1)2017年 6 月 30 日;(2)补偿义务人履行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逸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曾逸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