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新勤路28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2 层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达”、“公司”、“本公司”或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
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
改。”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纪德法,实际控制人为纪德法、刘丽萍及纪翌,其中纪德
法与刘丽萍系夫妻关系,纪翌为纪德法与刘丽萍之女。纪德法、刘丽萍及纪翌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
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纪德法、袁忠民、
朱强华、蔡亮、魏中浩、周凤剑、彭胜国、张晋华、沈辉忠、陈华峰、匡煜峰还
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
量占当时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 年第三季度以及1-9 月财务数据、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 年第三季度以及1-9 月和对比表中2009 年
第三季度以及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2009 年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新时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3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0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2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新时达”,股票代码“00252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
中网上定价发行的4,000 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12 月24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
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12 月24 日
3、股票简称:新时达
4、股票代码:00252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 万股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纪德法,实际控制人为纪德法、刘丽萍及纪翌,其中纪德
法与刘丽萍系夫妻关系,纪翌为纪德法与刘丽萍之女。纪德法、刘丽萍及纪翌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纪德法、袁忠民、朱强华、
蔡亮、魏中浩、周凤剑、彭胜国、张晋华、沈辉忠、陈华峰、匡煜峰还承诺:除
上述锁定期外,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当时
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1,000 万股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4,0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股东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5,000 75.00 --
纪德法4293.2865 21.46643 2013 年12 月24 日
刘丽萍2111.5800 10.55790 2013 年12 月24 日
袁忠民1443.5430 7.21772 2011 年12 月24 日
朱强华1443.5430 7.21772 2011 年12 月24 日
纪翌1407.7200 7.03860 2013 年12 月24 日
张为1202.9520 6.01476 2011 年12 月24 日
魏中浩535.7145 2.67857 2011 年12 月24 日
王春祥523.0230 2.61512 2011 年12 月24 日
周凤剑357.1425 1.78571 2011 年12 月24 日
沈辉忠348.6825 1.74341 2011 年12 月24 日
蔡亮348.6825 1.74341 2011 年12 月24 日
胡志涛174.3420 0.87171 2011 年12 月24 日
朱斌174.3420 0.87171 2011 年12 月24 日
赵刚120.2955 0.60148 2011 年12 月24 日
科升投资89.2860 0.44643 2011 年12 月24 日
百硕商务68.6610 0.34331 2011 年12 月24 日
彭胜国53.2860 0.26643 2011 年12 月24 日
张晋华53.2860 0.26643 2011 年12 月24 日
陈华峰45.3165 0.22658 2011 年12 月24 日
开悦商务37.5855 0.18793 2011 年12 月24 日
马建雄33.6720 0.16836 2011 年12 月24 日
匡煜峰17.6010 0.08801 2011 年12 月24 日
钱伟17.6010 0.08801 2011 年12 月24 日
张丽芳17.6010 0.08801 2011 年12 月24 日
宫兆锟15.4575 0.07729 2011 年12 月24 日
金辛海9.7440 0.04872 2011 年12 月24 日
李伟9.7440 0.04872 2011 年12 月24 日
岑小燕9.7440 0.04872 2011 年12 月24 日
宋吉波9.7440 0.04872 2011 年12 月24 日
汤金清9.7440 0.04872 2011 年12 月24 日
党立波9.7440 0.04872 2011 年12 月24 日姜海平7.3335 0.03667 2011年12月24日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5,000 25%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1,000 5% 2011年3月24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4,000 20% 2010年12月24日
合计20,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STEP Electric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纪德法
注册日期: 1995 年3 月10 日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新勤路289 号
邮政编码: 201802
董事会秘书冯骏
电话: 021-39126902
传真号码: 021-3912660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tepelevator.com/
电子信箱: yangls@stepelevator.com
经营范围:
电控设备的生产、加工,机械设备、通信设备(除专控)、
仪器仪表的批售,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主营业务电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