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通知和公告情况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30
2、召开地点:昌乐县开发区大沂路北段山东矿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赵华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399,967,0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99,822,9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26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44,1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1%;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1 人,代表股份 151,5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2、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3、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5、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考核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9.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38%;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831,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