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0-021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刊登于 2020 年 5月 1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19 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82,793,8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 17,827,938.36 元。
2、公司自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82,793,83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
咨询联系人: 张星春 张丽丽
咨询电话: 0536-6295539 传真电话: 0536-629553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