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1-039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会董事 7 人,实到会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之曙先生、马新智先生、徐国彤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1,048,603.87 元,净利润 32,097,235.37 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2,595,372.7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27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128,838.00 万元,计划实现净利润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019.75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3,269.46 万元。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32,097,235.37 元,其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2,595,372.7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数为-247,784,902.84 元。
由于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从公司 2020 年的经营状况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
展来看,公司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综合考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业务能力及执业操守素质情况,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鉴证费用40万元,最终产生的实际费用依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经友好协商而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并在以上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本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7 亿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购贷款、医保贷款等业务)。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 2020 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互间拟为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信用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
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经审计机构审计。
调整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认为本次调整 2020 年度
减值准备遵循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0日在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