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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9

光正眼科: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0-10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 15.0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以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每股最高价人民币 15.00 元/股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 2,000,000 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不低于 1,333,333 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 2020 年 11月 17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05)。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最
高限额,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200 万股,回购股份数额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最高限
额,占公司 2020 年 11 月 17 日总股本的 0.387%,最高成交价为 14.9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4.54 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最高回购价格
15.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538,364.02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回购股份方案中拟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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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前 5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17,040,800 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4,260,200 股)。

    (三)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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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未以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专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根据回购股份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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