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钢构 公告编号:2012-061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2 年 10 月 16 日,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
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诚建设”)签订了《诸暨市旧城改造
项目 37#地块商业综合体》钢结构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 5993.86
万元。近日,本公司收到上述合同原件。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概况
交易对方名称: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苗夫
注册资本:叁亿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展诚大道 68 号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潢,市政工程,地
基基础施工,建筑设备安装,钢结构安装,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建筑材
料的销售,建筑机械制造,建筑幕墙设计、制造、施工,建筑外窗的设计、制造、
安装、销售,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2、展诚建设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与展诚建设没
有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展诚建设是绍兴市三大“建筑航母”企业之一,浙江省建筑行业领先企业,多
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科技
进步与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全国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企业”,展诚建设有能力保
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暂定合同总价为 5993.86 万元。
2、结算方式:
(1)工程结构至地下室地下二层结构时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50%;
(2)工程结构完成地下工程时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地上工程按每月
完成工程量 80%支付工程进度款;
(3)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
(4)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94%,1%作为评杯保证金,待评
后达到钱江杯和绿城集团精品工程后支付给公司,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
工之日起二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支付给本公司。
3、合同签署时间:2012 年 10 月 16 日
4、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工程期限:395 天。
6、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
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公司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拖延工期等违反本协议约定情形时,
在证据充分情况下,展诚建设有权从公司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展诚建设负责在扣
款前通知公司。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上市后品牌效应提升之契机,实施走出新疆、跨区域经营的发
展战略,投资建设了武汉和嘉兴两大钢结构加工基地,同时积极开拓沿海地区市
场并引进优秀人才,以公司现有的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
同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及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2、该项目合同收入占公司 2011 年度营业收入的 14.06%;
3、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实施“立足新疆、东联西出”的发展战略后,积极
开拓沿海地区高端钢结构市场,在内地市场取得的第一个高端钢结构项目订单,
是公司“立足新疆、东联西出”战略的重要体现,对公司进一步开拓内地市场奠
定了良好的基础,更加坚定了公司走出新疆,进入全国市场发展的信心。本次合
同的标的是诸暨市旧城改造重点项目之一,由一幢 46 层高层建筑和六层商业裙
房组成,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全钢结构超高层建筑之一,也是公司首个疆外高端钢
结构工程订单。本次订单的签订将为公司进军高端钢结构领域迈出坚实的一步,
有利于公司嘉兴基地投产后进一步开拓沿海地区高端钢结构市场。本合同将对公
司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4、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该合同而对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公司现有人员和设备能够完成本合同规定产品,不存在技术、产能风险。
公司产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备查文件:《诸暨市旧城改造项目 37#地块商业综合体》钢结构专业分包
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