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4-030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许大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董事任职资格
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许大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大为,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197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利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公室技术部服务工程师、北京办公室商务部客户主任;亚美派克包装(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株洲高新区招商合作局科员、副科级干部;株洲市政府市长热线办副主任;株洲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副科长、科长;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办公室主任;株洲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天元区区委常委、副区长。2023年7月至今,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许大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及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