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0-02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416,64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1、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所得税: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3、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年 5月 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号 08*****061)
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 266 号公司证券投资发展部
咨询联系人:段丽媛
咨询电话:0731-22504022
传真电话:0731-2233779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