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9,348,520.53元(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035,271.4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934,852.05元后,减去2022 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27,173,381.6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76,440,896.62 元 , 截至 2023 年 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9,681,183.49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提出的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3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702,278.55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可持续的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变动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