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信,其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目前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在公司投资的其他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陈健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投资的其他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陈健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减少至8人,未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最低人数。陈健先生的辞职信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相关董事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陈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69.0329万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陈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
(1)陈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2)陈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
中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目前,陈健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陈健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直至相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陈健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