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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浙江众成: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购买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2.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57.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1      新型 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      211,335,000.00

      2      年产 2,000 吨印刷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41,125,000.00

      3      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1,800,000.00

      合 计                                          294,260,000.00

  2、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 46,231.86 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型 3.4 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超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产品生产能力与产品档次,占领市场份额,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 23,789.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 3.4 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2)2012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 3,750.00 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3)2013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1)、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2)、增加“新型 3.4 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一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 2,250.00 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3)、增加“新型 3.4 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 2,530.00 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


  (4)2013 年 6 月 4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
利息 21,123.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7,662.86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 3,460.14
万元)投资建设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5)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计划延期两年完成,即将完成实际从 2015 年 6 月延期至 2017 年 6 月。

  (6)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投资建成 3 条采用“三泡法五层共挤”生产工艺的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生产线,新
增年产能 3,000 吨(制成品);1 条采用“三泡法七层共挤”生产工艺的 EVOH 阻
隔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 3,000 吨(制成品)。项目总投资调整为 23,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7,662.86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 5,337.14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也将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7)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对超募资金项目“年产 3,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及 3,000 吨 EVOH 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25,366.61 万元(包
含公司以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及第五届第一次监
事会和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以下简称“3 万吨聚烯烃热收缩膜项目”)。目前 3 万吨聚烯烃热收缩膜项目刚刚启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资金也为逐步支付使用,因此,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仍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按计划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公司在 2021 年度内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投资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及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及额度有效期限

  本次授权为年度授权,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时间约为一年)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6、前次投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现金管理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按计划正常使用。

  2、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等,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浙江众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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