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购买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管理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总体现金流充裕,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有一定的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2021 年度内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投资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进行的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固定收益或类固收的资产管理计划、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及额度有效期限
本次授权为年度授权,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时间约为一年)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6、前次投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各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属于高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自有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及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投资事项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进行的积极措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在 2021 年度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