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3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份的30.15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1,034,0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50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116,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0,985,9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869,0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116,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08%。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88%;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2%。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88%;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2%。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88%;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2%。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88%;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2%。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88%;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2%。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88%;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2%。
8、《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88%;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2%。
9、《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88%;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2%。
10、《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1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5%;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14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00%;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0%。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1%;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88%;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2%。
12、《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974,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