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3-086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
了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投资”或“标的资产”)100%股权的事项,交易对方之一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就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做出了业绩承诺。捷航投资下属 Airwork 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Airwork 公司”)未能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经公司多次催促及协商,日发集团仍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已依法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并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浙 01 民
初 1061 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7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3)浙
01 民初 1061 号】,本案将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涉诉金额为人民币88.35 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日发精密机床有限公司为被告。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