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数码 编号:2013-004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签署概况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
日与唐山渤海冶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厂签订《产品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合
同”),合同金额为 5428 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2.3%。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1)合同采购方:唐山渤海冶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厂
(2)法定代表人:彭玉枫
(3)营业场所:郑庄子乡前泉村北银河路东侧
(4)经营范围:冶金设备及三电系统、环保除尘设备,制造、销售(资质
规定的除外)。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情况
(1)唐山渤海冶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厂的母公司唐山渤海冶金设备有
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 818
万元人民币,并于 2010 年 11 月合同履行完毕;
(2)唐山渤海冶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唐山渤冶连铸工程有限公
司与本公司于 2011 年 5 月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金额 1090 万元人民币,
定金已付,合同正在履行中。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合同交易对方是一家大型综合公司的子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
能力。
4、唐山渤海冶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厂及其母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数控落地铣镗床、动柱动梁数控龙门铣镗床、数控双柱立式
车铣床;
2、合同金额:5428 万元人民币(合同金额约 75%预计 2013 年交货,约 25%
预计 2014 年交货);
3、合同签署时间:2013 年 1 月 24 日;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司收到合同金额的一定比
例定金后生效;
5、公司已于签署当日收到定金,合同生效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24 日;
6、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预付款,提机前按
实际提机数量支付合同金额 55%的货款,安装调试完毕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 5%,余下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质保金,一年的质保期结束后一周内付清。
7、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
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采用分批交货的方式,交货期主要集中在 2013 年,将对本公司
2013 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
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因本合同产品主要是大型设备,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存在部分货款回笼周
期较长的风险。
六、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七、备查文件
《产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