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0
关于同智机电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智机电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拟与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总投资约 3 亿元人民币(具体投入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在含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360 台军用装备保障车项目,同时,同智机电拟在含山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相关项目投资,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人民币 5000 万元至 1 亿元。
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经济开发区梅山路 1 号含山经济开发区管
委会 2 楼 222 室
3、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95739978G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红
5、注册资本:人民币 68,388 万元
6、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永和路 66 号
7、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6 日
8、主要业务:主要从事特种智能机电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不同行业的特定客户提供保障类电源、智能供配电系统、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和综合环境控制系统及技术保障类装备等。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内容为准)
甲方: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 360 台军用装备保障车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建设规模:该项目选址于含山经济开发区(西区)镇兴路以东、小肖路以北、独龙山路以西、庄乐路以南区域,总投资约 3 亿元(包括土地、厂房、设备、技术开发、人才引进等),规划用地约 199.5 亩,其中 100 亩用于保障车生产厂房建设,分两期建设,一期 50 亩,二期 50 亩,新建厂房符合工业厂房容积率建
设标准,不低于 1.3(层高大于等于 7 米小于 12 米,建筑面积按 2 倍计算;层
高大于等于 12 米,建筑面积按 3 倍计算),另约 99.5 亩用于保障车室外试验和
停车场建设(无容积率建设标准要求)。
②建设内容:该项目新购焊接设备、起重设备、切割打磨设备、板件折弯机、压铆等各类设备,全部投产后,形成年产 360 台军用装备保障车整车的生产能力。
③产值税收: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根据分期建设用地,上缴税收不低于 30 万元/亩,整体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 10 亿人民币。
3、项目建设周期
甲方为乙方全程代理县本级权限内项目备案、规划、建设等阶段的审批事项以及涉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公共服务类手续;协助乙方办理超出县本级权限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和消防验收等。
乙方每期项目自办理好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8 个月内须完成一期厂房建设,
36 个月内须投产。
4、项目实施主体
乙方在含山新注册全资子公司。
5、扶持政策
在乙方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和要求时,甲方同意对本项目各期分别给予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以协议签署为准。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建设项目一方面为了满足公司整车装备订购任务的需求,提升生产规模优势,进一步扩充整车装备的科研、试验和生产能力;另一方面,补齐整车生产工艺短板,通过产业化、规模化的经营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以及质量控制成本,建设建全整车装备试验设施设备,减少公司外协试验项目,降低成本支出,提高产品利润率,从而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整体提升。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强化公司特种车辆装备科研试验能力、生产规模化优势,带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及生产成本的降低,对推动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本次协议的签署短期内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投资计划的实施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2、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是否能够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协议中有关产能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