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2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拓展智慧机场项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北京银河蓝天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蓝天使”)提供不超过 1,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银河蓝天使在张家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实缴出资,为张家港子公司提供经营资金需求,上述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两年,并按照年利率 4.35%计算收取利息,具体内容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银河蓝天使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并
按照年利率 4.35%计算收取利息,上述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内容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银河蓝天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29 日
3、法定代表人:郑东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 201 号楼 03 层 1-4 号 C021 室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设计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7、主要股东: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0%股权、蓝天使机场管理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5%股权、蔡思佳持有 25%股权。
(二)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指标
由于被资助对象于近期成立,故无主要财务指标。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河蓝天使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未对银河蓝天使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五)被资助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银河蓝天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银河蓝天使按实际需求签订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不超过董事会审批范围。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提供,其他股东由于资金有限,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银河蓝天使在张家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实缴出资,为张家港子公司提供经营资金需求,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强化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外,无其他财务资助情况。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 1,6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52%。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控
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北京银河蓝天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其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