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已于 2018 年度对债务人国安广视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已无亏损影响。
2、公司对于 2020 年 9 月收到的国安广视背书转让用于支付其欠款的电子商
业承兑汇票 8,415 万元到期无法兑付事项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票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兑付该票据,案件已受理。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债务人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被债权人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应收国安广视的货款余额为 187,008,118.60元(含持有到期无法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 8,415 万元转入应收账款),若国安广视被法院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将及时组织申报债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债权情况
国安广视为公司数字电视智能终端类业务客户,成立于 2014 年 04月 23日,
注册资本 2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霍光。自 2016 年始,公司与国安广视就机顶盒业务开始展开业务合作,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应收国安广视的货款余
额为 187,008,118.60 元,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其中,2020 年9 月公司收到国安广视背书转让用于支付其欠款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8,415 万元,汇票出票人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汇票到期无法兑付,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票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兑付该票据,案件已受理,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二、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安广视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申报债权,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18 年度对债务人国安广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
本期或期后利润已无亏损影响。由于国安广视尚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及子公司的债权能否及时收回及收回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债权收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