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
开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使用额度上限不超过 0.7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 号《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向杨晓玲等 9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共计 97,435,892 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5.6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519,999,915.20 元。2016 年 9 月 23 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
购资金共计 1,519,999,915.20 元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立信会计师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395 号《验资报告》。2016 年 9 月 24 日,立信会计师就
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396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
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A 股)97,435,89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19,999,915.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5,347,435.8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4,652,479.31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投资计划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
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8,038.85 万元,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 8,797.12 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797.1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
进度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 55,205.87 55,205.87 42,514.04 已结项
业化项目
2 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 42,504.94 42,504.94 0 已终止
业化项目(注①)
3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 43,620.70 37,580.70 31,869.61 84.8%
统产业化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 21,533.67 15,183.67 3,494.39 已终止
②)
注:①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 42,504.94 万元建设新能源汽
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于聚焦
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考虑,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
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
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
注销。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83.67 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项
目,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
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
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三、本次投资情况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随项目的建设进展而逐步付款,预计阶段性有闲置资金。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及品种: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使用上限不超过 0.7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期限: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
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
决策程序: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后实施。
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使用上限不超过 0.7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使用上限不超过0.7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授权
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银河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银河电子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银河电子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银河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
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