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编号: 2021-00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
170,218,353.8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0,204,322.36 元,扣除 2020年提取的盈余公积 6,262,296.8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1,403,215.40 元,2020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7,461,189.84 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9.6章节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现金分红规定,公司拟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就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讨论,截
止报告期末,由于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决定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