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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科士达: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标的已完成授予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已由 58,244.5394 万元增加至 58,697.4094 万元,股本相应变动。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梅女士因其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提名张锦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及第九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简历

    张锦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张女士曾任职于江西省科学院、南昌航空大学、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企业;现任深圳市东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张锦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锦慧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锦慧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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