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4-06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
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经满足,根据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
办理限制性股票总额40%解锁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
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1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013年8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2013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013年9月26日,根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
2013年10月1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30.50万股,授予日为
2013年9月26日,授予价格为4.874元/股,授予对象为134名。
2014年4月10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3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2,3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530.50
万股调整为742.70万股,公司股本总数由21,230.50万股增至29,722.70
万股。
2014年7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对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王亚南、杨军(其
工作部门为研发中心)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400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814元/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742.70万股调整为737.66万股,激励对象由134名调
整为132名,公司股本总数由29,722.70万股减少至29,717.66万股。
2014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已经满足,同时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
起1年内为锁定期。第一次解锁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由董
事会决议确定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的,其中总额40%的部分办理解锁事宜。
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3年9月26日为本次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截至目前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