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前后对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内容:
修订
序 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所处
位置
2、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 2、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
或“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01.88万股限制性股票,涉 或“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8.64万股限制性股票,涉
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 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
时公司股本总额20700万股的2.908%。每股限制性股票拥有 时公司股本总额20700万股的2.892%。每股限制性股票拥有
“特别 在有效期内以授予价格和授予条件购买1股科士达股票。本计 在有效期内以授予价格和授予条件购买1股科士达股票。本计
提示”
1 章节第 划的股票来源为科士达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划的股票来源为科士达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条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且任何一名激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且任何一名激
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1%。 的1%。
“特别 3、为体现长期激励效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两 3、为体现长期激励效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两
提示” 次授予给激励对象,其中首期授予给激励对象551.88万股, 次授予给激励对象,其中首期授予给激励对象548.64万股,
2 章节第 预留限制性股票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占本次股权激励计 预留限制性股票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占本次股权激励计
3条 划拟授予股票数量的8.307%;预留股份在本计划首期授予日 划拟授予股票数量的8.352%;预留股份在本计划首期授予日
次日起12个月内进行授予,到期未授予的额度将不再授予。 次日起12个月内进行授予,到期未授予的额度将不再授予。
5、本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首期激励对象为147人,占员 5、本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首期激励对象为144人,占员
工总数1948人(此人数为公司2012年度报告公告人数)的 工总数1948人(此人数为公司2012年度报告公告人数)的
7.55%,均为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 7.39%,均为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
直接影响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 技术人员。 直接影响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技术人员。
“特别
详细名单请参见《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详细名单请参见《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提示”
3 章节第 分配明细表》,该名单与本草案同时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分配明细表》,该名单与本草案同时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5条 信息披露网站。 信息披露网站。
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与首期激励对象相同,为 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与首期激励对象相同,为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技术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技术人员。
6、科士达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874元/ 股。 6、科士达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874元/ 股。
授予价格不低于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授予价格不低于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9.748元/股的5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9.748元/股的5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预留股份 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预留股份
“特 授予价格不低于该部分股份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 授予价格不低于该部分股份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
别提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4 示”章 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节第6
条 本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本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后予以公告,在 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后予以公告,在
该次董事会上确定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的限制性股 该次董事会上确定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授予股票事宜的召开日期。公司 票授予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授予股票事宜的召开日期。自公
应当在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成就公告后的30日内完成股票授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应当
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
告等相关程序。
预留股份的授予日以审议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
会决议日确定,确定的预留股票授予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