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永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
总经理陈永聪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上述人员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永聪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截止目前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沈军 副董事长、副总 2,105,900 0.10%
经理
陈永聪 董事、总经理 2,620,000 0.12%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上述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4、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永聪先生于 2021
年 8 月 6 日通知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接到沈军先生、陈永聪先生通知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沈
军先生、陈永聪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通过司法拍卖方式承接 1,750,000
股股票,共计增持 3,5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累计增持金额约
1,268.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7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0 日
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及《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拟增持金额: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下限(万元)
沈军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000
陈永聪 董事、总经理 2,000
合计 3,000
3、拟增持价格区间: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拟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司法拍卖等方式。
5、增持计划实施的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窗口期不进行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不再继续实施其个人增持计划。
7、参加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导致其个人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