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517 深市 恺英网络


首页 公告 恺英网络: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恺英网络: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1

恺英网络: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1-010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6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66 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
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低于
(含)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6.66 元/股的条件下:
    1、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501.501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0%;


    2、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750.750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0.35%。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
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及《公司章程》(2019 年 12 月修订)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拟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因此,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林彬先生在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公司相关业务,同意聘任林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林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收到公司监事林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
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林彬先生自辞去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职务至今,曾于 2020 年 7 月 2 日购买公
司股票 150,000 股。截至本公告日,林彬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50,000 股;此外,林彬先生持有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2.1147%股权,骐飞投资持有公司股票 3,948,929 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马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马杰先生在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公司相关业务,同意聘任马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1 日

附件:

    林彬先生简历

    林彬先生,1986 年 7 月出生,于 2012 年 9 月至今历任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 XY 平台总经理、XY 事业部总经理、游戏事业部副总裁、游戏研发和游戏
发行事业群高级副总裁,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游
戏研发事业群和游戏发行事业群高级副总裁。

    林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林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50,000 股;此外,林彬先生持
有骐飞投资 2.1147%股权,骐飞投资持有公司股票 3,948,929 股。林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林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杰先生简历

    马杰先生,1989 年 8 月出生,于 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在北京奇虎科
技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担任制作人,2020年5月至今在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副总裁。
    马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马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54,600 股。马杰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马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