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 2020-019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
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
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5,000 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1 元/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2 日、 2020 年 1 月 2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0-009)
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0 年 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0-009)。
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实施首次回购,并于 2020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3)。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37,762,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其中,
最高成交价为 2.88 元/股,最低成交价 2.4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9,886.14
元(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二、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7,762,950 股,如前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2,475,482.00 25.67% 590,238,432.00 27.4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0,042,152.00 74.33% 1,562,279,202.00 72.58%
股份总数 2,152,517,634.00 100.00% 2,152,517,634.00 100.00%
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数量。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符合既定方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
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 2020 年 1 月 22 日)起至回购股份
实施完成之日(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实施回购。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以及资金来源,与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
低于(含)人民币 5,000 万元,目前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总金额为 99,999,886.14 元,已达成要求。
2、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1 元/股,目前公司
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88 元/股,未超过 4.21 元/股,符合既定方案。
3、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目前回购进展截止 2020 年 2 月 14 日,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既定方案。
4、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截止 2020 年 2 月 14 日,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支付金额的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符合既定方案。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符合既定方案,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 1)开盘集合竞价;
( 2)收盘前半小时内;
(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 2020 年 2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55,223,980 股。公司
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
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
利。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