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1-041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丰”)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
元自有资金通过竞买方式购买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内张坂片区张青公路北侧的
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选地块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000万双运动鞋鞋底项目”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
由福建泰丰负责实施,“年产2000万双运动鞋鞋底项目”原建设地点位于惠安县
东园镇阳光村(惠南工业园区内)。根据惠安惠南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通知,
因泉州湾跨海大桥工程规划路线贯穿福建泰丰场地,要求福建泰丰暂停投资建
设。为了争取尽早投资建设,公司会同惠南工业园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协调制定了用地调整方案,选址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内张坂片区张青公路北侧的地
块。
该地块土地面积约为163亩(实际面积以规划红线图为准),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价格按该工业用地最低保护价27万元/亩计
算,总地价约为人民币4,400万元(实际价格以土地上市挂牌交易成交价为准),
扣除置换福建泰丰原有土地使用权89.017亩外,应补地价面积约为74亩,应补地
价约为2,000万元,由福建泰丰利用自有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授权福建泰丰经
理层办理土地竞拍及转让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购买土地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福建泰丰本次竞价购买土地的主要目的是为加快实施募投项目,同时也为实
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储备必要的土地资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