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合伙企业
及下属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顺利实施对日本新公司 NDK SAW devices Co., Ltd.(以下简称“NDK SAW”)的
投资,公司下属公司与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联合设立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关于下属公司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并拟建立新的境内合资公司,由此境内合资公司通过 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方式执行相关投资。境内合资公司通过上述投资进入滤波器和射频前端领域。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及下属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合伙企业嘉兴旷达澜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下简称“旷达澜辰”)与嘉兴嘉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嘉望”)共同出资 50,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在上海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嘉兴嘉望出资 41,665 万元,旷达澜辰出资 8,335 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上述事项范围内全权办理成立合资公司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与出资设立旷达富辰、出资设立旷达澜辰及参与投资嘉兴嘉望属同一投资事项,需累计计算投资金额。根据累计投资金额,本次公司下属公司参与投资合伙企业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嘉兴旷达澜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
拟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53 室-57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拟定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旷达富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派代表:吴凯
2、嘉兴嘉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14 室-76
注册资本:人民币 41,250 万元(在完成各方增资后)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华科联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委派代表:戴燚
嘉兴嘉望的其他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芯投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7 号楼五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燚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拟定经营范围:微电子科技、信息科技、半导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销售。
持股情况:旷达澜辰出资8,335万元,拟持有其16.67%的股份,嘉兴嘉望出资41,665万元,拟持有其 83.33%的股份。
以上信息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内容为准。
以上投资完成,交易各方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旷达科技 华科联智 建投华科 叶智电子
100% GP 0.24% LP 47.76% LP 4.00%
LP 旷达新能源 LP
99.17% 47.76%
旷达澜辰 100% 嘉兴嘉望
GP 旷达富辰 GP
0.83% 0.24%
16.67% 芯投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83.33%
四、合资公司章程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的责任仅限于股东认缴出资的公司注册资本范围内。
2、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应按以下金额和比例缴足:
嘉兴嘉望出资注册资本的 83.33%,即人民币 41,665 万元;
旷达澜辰(拟)出资注册资本的 16.67%,即人民币 8,335 万元。
3、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全部由嘉兴嘉望委派。嘉兴嘉望将根据其合伙协议以及其他内部决策制度确定向公司委派的董事(含董事长)人选。
5、每位董事的任期为三(3)年,任期期满经嘉兴嘉望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如董事会席位因董事退休、辞职、生病、残疾或死亡或因嘉兴嘉望免除该董事职务而出现空缺,则嘉兴嘉望应在三十(30)日内委派一名继任者,在该名董事剩余的任期内继任董事。
6、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另一股东书面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7、合资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三十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积极寻找具有平台型技术的科技项目的投资机会,本次公司下属公司通过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设立合资公司,搭建投资平台实施对 NDK SAW 的投资,介入滤波器和射频前端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转折点。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对 ndk saw 的投资,海外投资事项存在一定的政
策风险。
(2)滤波器和射频前端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3)下属合伙企业参与设立合资公司并委派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将涉足新业务的投资管理,公司对于新业务的管理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的相关产业投资,对公司原有业务日常经营不构成影响。随着标的项目投资完成,未来有望形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根据相关规则,合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短期内对公司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下属公司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