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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9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邮件及其他通讯等方式发出,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7名,通讯表决董事2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经核查,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