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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2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8-067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 2018

年 4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 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0日-2018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禹勃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56,860,0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204%。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556,855,7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20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8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4%。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为748,9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66%。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禹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56,857,42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46,3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56,857,42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46,3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56,857,42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46,3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56,857,42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46,3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56,857,42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46,3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56,857,42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46,3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56,857,42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46,3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556,857,42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46,3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基金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556,857,42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46,3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4%);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