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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7

宝馨科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及2021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1月4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情况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2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7%,成交金额合计23,742,995.57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0.512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12,000万份,实际认购份额2,374.3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均为员工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在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后及时开展相应的融资计划,但受外部金融环境因素及银行融资业务收紧等相关因素影响导致融资计划无法正常实施。因外部融资未达预期,员工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但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员工仍积极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截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8 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裁生敏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罗旭先生、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财务总监朱婷女士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其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上述情况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
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4、本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的总股本比例较低,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公布、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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