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蔡春雨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 的一致行动人蔡春雨女士(马伟先生的配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 通过其控制的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增持公司股 份,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增持情况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 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 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 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春雨女士及南京宇宏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增持计划正式实施后,蔡春雨女士控制的 南京宇宏将构成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蔡春雨女士的书面 通知,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其控制的南京宇宏增持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配 偶蔡春雨女士持有南京宇宏100%股权。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持有公司股份193,70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6.90%;马伟先生通过南京捷登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捷登70%股权;南京宇宏及蔡春雨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增持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不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事宜。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