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暨被司法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通过
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并与股东确认,获悉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陈东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冻结手续并被司法
处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公司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 总股本 冻结 冻结解除 冻结执行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万股) 股份比例 比例 起始日 日期
动人
陈东 是 南京市鼓楼区
32.00 0.40% 0.06% 2022-01-05 2022-05-10 人民法院
合计 - 32.00 0.40% 0.06% - - -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累计被标记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
(万股) (万股) (万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陈东 8,026.8368 14.49% 5,177.0000 - 64.50% 9.34%
汪敏 942.2526 1.70% - - -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
科技有限公司 2,770.1714 5.00% - -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累计被标记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
(万股) (万股) (万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 11,739.2608 21.19% 5,177.0000 - 44.10% 9.34%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处置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
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
平仓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股东陈东先生因未及时向江苏世
纪运通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债务,债权人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所有
的 32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被冻结的 32 万股已于近日办理了解
除冻结并被司法强制处置。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东先生持有公司8,026.8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4.49%;其中质押冻结8,016.32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7%,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的99.87%。质押冻结股份中存在平仓或强制处置风险的说明如下:
(1)质押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80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
由于没有偿还债务,被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再冻结,存在被司法强制处置的风险。
(2)质押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317.32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由于未如期支付利息,存在被动平仓的风险。
(3)质押给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2,8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其中2,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司
法再冻结,存在被司法强制处置的风险。
除此之外,陈东先生所持公司其他股份不存在被动平仓或被强制处置的风
险。关于陈东先生的债务问题,陈东先生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争取尽快与相
关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
等措施应对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制定了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措施,可以保障
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宝馨科技和中原证券
关于请做好宝馨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之
“问题一:关于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内容。本次陈东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司法冻结暨被司法处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每日变动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法院相关执行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