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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7

宝馨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6)。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由二年变更为三年。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名称: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石阳路 1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思淇先生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28,883,50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28,787,60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4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9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代表股份 95,9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股份 95,9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及监事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8,868,1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416%;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8,868,1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416%;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变更为三年。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8,868,1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416%;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8,868,1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416%;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杨雯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曾真律师、周君怡律师远程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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