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宝馨科技实业 为维护苏州宝馨科技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定,制订本章程。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
第三条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务部批准,由苏州宝馨科技精密 务部批准,由苏州宝馨科技精密
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 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
立;在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 立,在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91320500731789543G。 信用代码为:
91320500731789543G。
第四条 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9 日经 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9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中国境
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 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 通股 1,700 万股,于 2010 年 12
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于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0 年 1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宝馨科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宝馨科
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SUZHOU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JANGSHU
BOAMAX TECHNOLOGIES GROUP BOAMAX TECHNOLOGIES GROUP
C0.,LTD. CO.,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高新 公司住所:靖江经济技术开
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阳路 17 发区公兴河北路 35 号
号 邮政编码:214500
邮政编码:215151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 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裁、财务总监。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医疗器械钣金件、各种精密 围:医疗器械钣金件、各种精密
钣金结构件、充电桩、智能消费 钣金结构件、充电桩、智能消费
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环 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环
保设备、能源设备、轨道交通设 保设备、能源设备、轨道交通设
备、运输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 备、运输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
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电气柜、电源柜等输配电及控制 电气柜、电源柜等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各种 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各种
控制软件的研发、销售;电锅炉、 控制软件的研发、销售;电锅炉、
电子专用材料的销售;热力生产 电子专用材料的销售;热力生产
和销售(学校、医院、商业体、 和销售(学校、医院、商业体、
住宅小区等小规模);厂房及设 住宅小区等小规模);厂房及设
备的租赁;机电工程施工;自营 备的租赁;机电工程施工;货物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活动)(外资比例小于 25%)
(外资比例小于 25%)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集中存管。 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
构”)集中存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票;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 ......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方式进行。 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交易方式进行。 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