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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宝馨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名称: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石阳路 1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3 日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思淇先生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269,111,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7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268,987,65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2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 人,代表股份 705,03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代表股份 580,73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 人,代表股份 12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69,101,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东先生、汪敏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经表决,同意140,314,34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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