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7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经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吉康瑞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康瑞生”,曾用名“北京中钰雕龙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钰雕龙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的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方舟制药”)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吉康瑞生,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2020 年 12 月 22 日对外披露相关事宜。
2、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和 12 月 8 日收到吉康瑞生按《股权转让协议》
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共计 1 亿元;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分别收到吉康瑞生汇款 4,000 万元、5,000 万元、4,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计收到吉康瑞生按《股权转让协议》支付
的第二期转让款 1.5 亿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2021 年 1 月 4 日对外
披露相关事宜。
3、因吉康瑞生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第三期股权转
让款 20,000 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与吉康瑞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吉康瑞生分三次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调整出售
方舟制药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1、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吉康瑞生按《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第一笔款项 6,000 万元及资金占用费 75 万元,并完成了方舟制药 45%股权质押事项,吉康瑞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与公司签署了对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合同》,公司已
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对外披露相关事宜。
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分别向吉康瑞生发送了《还
款提示函》和《催款函》,提醒并催促其按期履行付款义务,2022 年 12 月 20 日
公司收到其发送的《关于催款函的回复函》,吉康瑞生表示受多方因素影响,还款压力很大,筹措资金进度上可能会有所延缓,但仍在全力以赴解决问题。经公司管理层与吉康瑞生多方交涉与协商,吉康瑞生同意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资金
占用费 700 万元。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其支付的剩余股权转
让款的资金占用费 700 万元,本期应支付的 6,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到。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吉康瑞生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如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与吉康瑞生进行沟通,督促其加快资金筹措进度,尽快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方舟制药及吉康瑞生的经营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不排除通过诉讼、保全资产等法律手段进行追偿,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吉康瑞生汇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