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20-02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2 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振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1,206,9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342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1,206,9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34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8,50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04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
董事王方舟、江希和、王韧、王国涛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代表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206,9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13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6,139,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13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关联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表决,回避股数为135,067,433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38,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对宁夏蓝丰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206,9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13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独立董事陈翔、王韧、江希和、王国涛、杨光亮、秦庆华、贾和祥向股东大会作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颜强、王栗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