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8-03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振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1,068,45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301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1,068,453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50.301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均无中小股东出席。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6,001,0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表决,回避股数为135,067,433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陶华担任公司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68,4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王国涛、杨光亮、秦庆华、贾和祥向股东大会作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颜强、单凌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蓝丰生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