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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12 深市 达华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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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1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公告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以下简称“报告书摘要”)等相关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组事项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8年10月16日下发了《关于对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公司已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等,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兴租赁”)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本次交易的资产交付及过户情况

  2019年4月30日,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润兴租赁股东变更事项,至此,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本公司不再持有润兴租赁股权。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法定条件。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完成相关过户手续。2019年5月6日,珠海晟则分笔向上市公司支付109,229,171.47元股权转让款,上述款项支付较约定时间有所迟延。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交易对方通过现金及债务承担方式已支付股权转让款683,889,713.14元,第二期转让价款的剩余款项,交易对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但如2019年12月31日前,达华智能未能全部偿还完毕全部融资租赁本金和委托贷款本金及应计租息/利息,则第二期转让价款在达华智能全部偿还完毕全部融资租赁本金和委托贷款本金及应计租息/利息后的两个月内支付。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现任董事、原董事会秘书韩洋女士在重组期间减持股份259,000股,除该情形外,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本次重组期间存在董事、高管更换情况,主要为相关人员因个人工作原因离任及董事会补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组期间达华智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重组而导致变更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因本次资产出售而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现任董事、原董事会秘书韩洋女士在重组期间减持股份259,000股,除该情形外,交易相关方已经或正在履行相关承诺,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在交易各方按照相关协议和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及实施方面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法律意见


  达华智能本次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为个人工作原因离任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变更的情形;除达华智能现任董事、原董事会秘书韩洋在达华智能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股份259,000股之外,达华智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前述期间不存在违反《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的情况;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按照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

  三、备查文件

  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