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127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自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2018-090、2018-093、2018-095)。后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2018-102、2018-103、2018-104)。
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6),2018年8月24日、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4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2018-116、2018-120、2018-121)。
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等事项。详见公司2018年9月19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规定,公司本次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就本次购买资产的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推进,有关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本次所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